散苗:将苗木按定点的标记放至穴内或穴边,路树应与道路平行散放。散苗后再与设计图核对,无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。
还土:核对根系、土球与种植穴的规格是否符合规范的标准。合格后向种植穴内还土至合适的高度并踏实。
种植:
1)、裸根树木种植时,应将根部舒展、铺平,不得窝根,随后填土至1/2时,将树干向上提动,但不得错位,使根与土壤密接,沿穴壁踏实,再将土填至地平。
2)、种植带土球苗木、树木入穴后,土球放稳,树干直立,随后拆除并取出包装物,如取出包装物确有困难时,应将包装物尽量压至穴的底部,随填土随踏实。种植绿篱时,土球完好的应在入槽前拆除包装物,再置于槽内。
开堰:种植后应在树木四周筑成高15-20cm的灌水土堰,土堰内边应略大于树穴、槽10cm左右。筑堰应用细土筑实,不得漏水。
立支柱:种植后需要支撑的树木,可采取单支柱法、双支柱法、三支柱法,支撑应牢固,一般支柱立于土堰以外,深埋30cm以上,将土夯实,支柱的方向一般均迎风。树木绑扎处应垫软物,严禁支柱与树干直接接触,以免磨坏树皮。支柱立好后树木须保持直立。
浇水:新植树木栽后24小时内浇一遍水,此次水量不宜过大、过急,三日内再浇一遍水,十日内浇上第三遍水,此两次水量要大,应浇透,以后转入后期养护。每次浇水后均应整堰、堵漏、培土、扶直树干,第三遍水后可封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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